一是加強領導。堅持黨要管黨、全面從嚴治黨,成立黨建工作領導小組,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,將管黨治黨工作與中心工作同部署、同落實、同檢查、同考核,堅決防止“一手硬、一手軟”,為開創學校工作新局面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。
二是落實制度。認真制定《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實施辦法》,在總體要求、責任確定、保障措施等方面進行詳細規定。
三是明確責任。明確黨委領導班子責任、黨委領導班子成員責任、紀檢責任、黨委辦公室責任、支部委員會責任,做到職責清晰,責任明確。
四是強化協同配合。紀檢監察室、黨委辦公室等部門強化責任擔當,根據職責分工,協助黨委合力抓好職責范圍內主體責任落實,切實發揮全面從嚴治黨整體合力。(金秋)